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报告厅、会议室及后藤体育馆使用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0浏览次数: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报告厅、会议室及后藤体育馆使用规定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真知馆、图书馆报告厅、大小会议室及后藤体育馆,充分发挥场馆的应有功能,特制定如下使用规定:

一、真知馆报告厅、图书馆报告厅

1、真知馆报告厅和图书馆报告厅是学院大型会议和重要学术活动的场所,对于学院重大会议和有影响的学术活动可申请借用。

2、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生的社团活动等原则上不予借用,可在综合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

3、借用真知馆报告厅或图书馆报告厅每次收费200元,空调使用产生的电费另付。

4、使用报告厅须提前35天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须写明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负责老师、活动内容、主要参加人员、使用时间。

5、批准使用后,活动负责老师在布置会场和开展活动时,必须到达现场,维护场内的秩序、卫生和安全。

6、报告厅内严禁吸烟、吐痰,严禁丢扔杂物,不准损坏公物,如发现违规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活动负责老师的责任并按价赔偿;借用单位使用后须负责做好场内卫生工作。

二、真知馆大、小会议室

1、真知馆大、小会议室一般只作校区接待来访及学院重要会议之用。

2、需要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13天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中要注意卫生和爱护公物;不得丢扔杂物、不得损坏公物,禁止吸烟,借用单位使用后须负责做好场内卫生工作。

三、后藤体育馆

1、后藤体育馆是体育教学、训练及全院举行大型活动的场所,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使用。

2、举办全院性的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可申请借用体育馆。

3、后藤体育馆为有偿使用,借用每次收费600元。参加活动的机务、物业、安保等人员的费用,由借用单位另付。

4、活动主办单位原则上须由负责老师提前一周办理借用手续;学院学生文体活动由团委审批,经党政办公室批准认可后在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予以安排。

5、借用体育馆的申请应说明活动主要内容、参加人员及人数、活动主办单位及负责老师(须签字盖章)、使用时间(含彩排)、活动场内秩序保障措施等。

6、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老师必须要到现场知道并负责文明使用场馆、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场内卫生及安全等。

7、体育馆场内设施使用须按相关规定执行,启用有关水电、灯光、音响、幕布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业人员操作。

8、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活动主办单位须提前通过保卫办向公安部门提交活动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