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各部门凡是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各院、各部门提出用车要求,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车辆,并经用车单位确认后用车。学校各院、各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车辆费用的收取标准:

大客车:依据学校签订的《实习、试验用车协议书》,后勤管理处核价后报用车单位认可,作为付费依据。

GL8商务车:每公里2.8元,过路过桥费按实支付。

帕萨特:每公里2.4元,过路过桥费按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