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加强管理修缮施工队伍的规定
为了有效地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必须加强对校园内修缮施工队伍的管理,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校园内进行修缮改造、设施安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经学院招标、议标确定的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负责人持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分别到后勤管理部和保卫办公室办理施工队伍进入校园相关手续。
1.填写《修缮工程设施安装施工队伍进场许可申请表》报批。
2.与保卫办公室签定治安责任书、防火承诺书。
3.上报施工人员名单,办理校园临时出入证。
4.经后勤管理部、保卫办公室联合审批准入。
三、施工队伍进场后,按照后勤管理部指定的地点位置安排施工人员食宿,其负责人要及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教育。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不仅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还要加强工余时间的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四、在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治安消防、施工安全、遵守规章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修缮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竣工,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损坏绿化、无损坏公物,否则扣付工程款,直至整改合格。
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申请退场,待审批同意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施工机具材料及生活用品,持出门证撤离校园,不得有施工人员滞留校内。确因工作需要留守的,应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本规定从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