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暂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1浏览次数: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暂行)

为加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多功能厅(以下称两厅)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两厅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更好地服务学院各项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一、代管单位: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

二、使用范围

1、报告厅(可容纳600人):

1)院系、各职能部门安排的各类大型会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典礼、仪式、文艺演出(晚会)等重要活动;

2)院系各学生部门举办的中大型文艺演出(晚会)、各类学术科技等竞赛总决赛、娱乐活动总决赛等活动;

3)院系引进的中大型高雅艺术演出等活动;

4)其他重大活动。

2、多功能厅(可容纳150人):

(1)院系各学生部门举办的各类中小型文艺演出(晚会)、各类学术科技等竞赛、辩论赛、各类娱乐比赛、舞会等活动;

(2)班级或各专业举办的各类小型联谊等活动;

(3)其他中小型活动。

   三、使用流程

1、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提前一周预约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报告厅、多功能厅使用申请表》(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时需要注明时间、部门、内容、联系人、是否需要投影、音响等,并有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院团委负责对使用申请表进行活动、时间的审批,由使用单位将该申请表及时送交大学生活动中心物业管理处。

3、校外单位借用申请由院团委审批后报学院党政办核准。

4、大学生活动中心物业凭已审批同意的申请表提前做好灯光、音响工作人员的通知、安排工作,提前1小时开门供设备调试和各项工作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4、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负责清理现场,归还借用设备,并配合大学生活动中心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清点现场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告。

四、使用要求

1、两厅使用按照“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对使用单位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遇学院重要活动使用,须服从代管单位统筹安排,如活动发生变更请提前通知院团委。

2、不允许学生自行借用两厅使用,各部门借用两厅使用时现场必须由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员或老师在场。

3、学院各单位在活动前自行落实两厅的会务准备和活动准备并使用。

4、付费标准:(学院内)报告厅300/小时,多功能厅60/小时,申请时注明费用出处,由财务部门代扣转入大学生活动中心两厅使用专用账户;(对学院外)报告厅2000/次(限8小时),评申请单自行前往财务部交纳费用。

5、未经院团委批准,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两厅的布局、擅自将室内物品移作它用、随意在会场上进行布置搭建、拆卸有关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用透明胶、双面胶、不干胶、钉子等在两厅内外墙面张贴悬挂通知、海报、横幅或进行装饰等。经同意悬挂或张贴的海报、横幅、标语等按指定位置张贴、悬挂,会后使用单位要立即拆除并恢复原状。

6、使用单位不得对两厅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视频系统设备进行操作,如有需求提前告知操作工作人员,使用单位未进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操作区域和控制室,为保障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改动设备参数、私接电线、私接设备。

7两厅所有设备未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外借,活动期间笔记本电脑自备。

8、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好两厅内正常活动秩序,对超过100人的活动需填下大型活动登记表报保卫办审批留存(团委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如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疏散场内人员,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团委电话:58690787,总值班电话:58690700,保卫办值班电话:58690789)。

9、会议及活动结束后,根据提示正确关闭相关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两厅的设施进行检查,因使用单位的原因造成器材、设施的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两厅使用结束后,使用单位责任人应协助物业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并与物业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10、使用单位要服从管理单位管理,自觉维护两厅内的清洁卫生,禁止吸烟,不得乱涂乱画、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将零食、饮料、杂物等带入厅内,不得大声喧哗,如使用完检查发现场地、座椅等被污染或损坏,根据实际清洁或维修费赔偿,如同一单位出现两次损坏、污染情况,取消以后借用资格。

11、如使用单位违反使用管理规定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管理单位有权终止该活动进行。

五、各类宣传张贴悬挂位置、尺寸

1、多功能厅背景墙(喷绘尺寸:7.32m*3.08m  横幅尺寸:7.3m*0.9m9.6m*0.9m

2、报告厅(喷绘尺寸:13m*5.5m 横幅尺寸:12.5m*0.9m12.5m*1.2m

六、使用及审批时间

报告厅使用时间:每天14:0022:00

多功能厅使用时间:每天16:3022:00

(超出时间由使用单位支付管理员劳务费10/小时)

审批时间

每周一下午13:3016:30

每周三上午9:3011:30

每周五上午9:3011:30

七、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和代管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