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一、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超市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
2、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 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 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三、 店堂内安全管理制度
1、 超市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超市。
2、 超市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3、 严禁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4、 超市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器,统一由店堂负责人开关。
5、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7、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打火器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8、 员工有义务参加、配合各种消防活动,发现消防违规行为有权制止或上报公司总部。
9、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四、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2、 库房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3、 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4、 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 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 库房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五、 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1)干粉abc灭火器;
a.作用:主要用于扑灭油类、化工原料、易燃液体及电器等初起火灾;
b.使用方法:灭火时一手拔出保险栓,在距火源3米的地方,把喷嘴对准火源底部,按下压把即可喷射。
(2)消防栓:
a.位置:每一层都配备有墙壁式室内消防栓,供员工和消防人员使用
b.使用方法:将水龙带接到消火栓的阀门上,将水带铺好,不要拧花,不要拐死弯,将消防水枪接到水带另一接口上,拧开消防栓的手轮阀,即喷水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