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贤学院后勤管理部及永和物业东大成贤学院管理处以学生公寓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性管理和教育,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
一、学生入住与退宿
1、学生报到
学生报到时凭注册证件办理住宿手续,住宿实行按班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新生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2、寒暑假离校时要求做到:
(1)室内个人衣物叠放整齐,室内打扫干净。
(2)晾晒在室外、窗台的衣物全部收回。
(3)将床上垫被掀起透气。
(4)关好门窗,并上好插销。
(5)关闭本室一切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6)经批准留校的学生应到学生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统一安排住宿,不得留宿他人,留校者应对本舍安全负责,并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退学、休学、毕业的学生离校时要求:
(1)退学、休学、毕业生离校时,凭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交还钥匙和借用物品,由管理人员验收房间的家具物品,退还家具押金。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办理休学的同学床位不再保留。
(2)办完手续从规定离校之日起三日内离校,延长学籍的学生如要住宿,不再享受住宿费优惠政策;离校者必须将个人物品搬出学生公寓,不得滞留在学生公寓,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3)故意损坏公物者,学校将扣发其毕业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学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遵纪守法,礼让谦和,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服从管理。
2、禁止向窗外、走廊、水池等处乱抛杂物、乱倒饭菜、乱泼水,不随地吐痰。
3、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乱涂乱画。
4、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及高音量使用音响设备。
5、禁止在宿舍、走廊内打球、踢球,自行车禁止进入楼道内。
6、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吸烟、喝酒、起哄、赌博、打麻将、摔酒瓶。
7、禁止顶撞、打骂学生公寓工作人员。
8、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
9、禁止违章用电和贮藏、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10、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
11、禁止在规定学习时间内打牌下棋。
三、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每室设舍长一名,舍长负责本舍的日常卫生、生活秩序管理工作。
2、宿舍值日生负责当天内务整理,垃圾必须袋装化,垃圾袋应及时送入垃圾箱。
3、每室每周必须安排一次大扫除,由舍长负责。
4、每位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楼内公共部位的打扫,每天按房号、床号轮流值日打扫。
5、宿舍管理员按规定检查卫生、评定成绩,并及时公布;此成绩分将与每位同学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及各项评奖挂钩。
四、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学生之间不准进入异性学生公寓。
2、学生来客,由管理人员安排在值班室会客。
3、在校男教工和治安管理、清洁卫生、维修工等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学生公寓,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并在规定时间离开学生公寓。
4、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
5、严禁私自留客住宿,否则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学生公寓按学校规定时间关门,关门后回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主动登记,晚归或不归者名单将于次日上报学工处,酌情处理。
7、离开学生公寓要随时锁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请勿将大量现金放在学生公寓,丢失自负。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9、 管理人员及本学生公寓学生都有权对形迹可疑者进行盘查;发生案件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值班室。
五、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应负责学生公寓基本的日常生活、学习用电。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违章用电、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特制定此规定,望广大同学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1、学生公寓除统一安装的日光灯以外,不得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严禁明火,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将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用电设施,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私自拆毁、改动用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水电计划由学校下拨,每日按学校作息时间表送电,遇有特殊情况,应先提出报告,经院方批准后酌情处理。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校园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公寓内的正常秩序,确保学生在公寓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针对学生公寓管理的新情况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三、学生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公寓安全管理
四、学生公寓实行物业管理,公寓楼内设值班室,宿管人员24小时值班,住宿学生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接受身份检查。
五、自觉遵守公寓会客制度,不私自留客住宿。未获得管理人员同意,男女学生不到对方宿舍互访。
六、来宾进入学生公寓,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并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家长探望学生,须本人同家长至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来宾必须在21:30前离开公寓并到公寓值班室登记。超过会客时间,仍未离开的来宾,将予以劝离。
七、对未经管理员同意,擅自进入公寓的外来人员,视情节轻重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学生须服从学院的宿舍及床位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搬动家具和设施,公寓内严禁留宿他人。
九、携带贵重物品和体积较大物品进出公寓,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出,对拒不执行者,值班人员有权暂扣其物品,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公寓实行夜间熄灯同时闭门制度,未经管理员同意闭门时间内不允许进出公寓。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因特殊情况不能归宿者,必须持由所在系批准的书面申请到管理员处履行相关手续,凡在公寓外住宿的学生发生问题一律责任自负。
十一、严禁将易燃易爆品、有害物品、管制刀具等不安全物品带入学生公寓。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做饭、点蜡烛、吸烟、焚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
十二、除学校已配置的电器外,在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为:台灯(建议使用冷光源,若使用白炽灯,功率不得超过25W)、充电器(输出电压在12V以下)、微风吊扇(15W以下)、小功率电吹风(300W以下)、电脑。禁止使用“三无”产品(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除以上电器,学生在宿舍不得违章使用其它电器。
十三、严禁私自改动公寓线路或以其它方式偷电、私自拉线、安装插座或使用大功率和不安全电器。
十四、严禁破坏及违章使用学生公寓楼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准乱堆物品,自行车禁止入内。
十五、严禁学生攀爬楼顶、连廊、阳台、气窗,破坏楼顶及公共设施。
十六、学生离开宿舍前必须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关闭或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
十七、学生宿舍内设备发生故障,由住宿学生报值班室维修,学生公寓公共设施发生故障,由工作人员(或住宿学生)报维修值班室,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移动或拆修,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八、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发现失窃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和保卫办。
十九、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院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对经批准入室的电脑,应加装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电脑部件损坏由本人负责。
二十、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房间钥匙,如果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物业管理统一配置(工料费自理),严禁学生自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
第三章 公寓秩序管理
二十一、严禁任何人在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和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十二、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严禁在公寓内跳舞、高音播放音响等有声设备,严禁打闹、喧哗、奔跑、玩球或进行其它有碍公寓秩序的活动。严禁从宿舍内向外泼水、倒垃圾、扔烟头、摔玻璃及扔其它可能致他人受伤的物品。
二十三、本规定适用于全院住宿学生,由保卫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学生宿舍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了解和掌握防火、防盗、防毒、防骗、防破坏等基本知识,具有自我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四、严格执行学院制定各项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工作制度,做好门卫管理工作,认真作好每日值班记录和每日安全巡查记录。
五、做好宿舍内人员的管理,对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和指正。
六、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交接班手续。
七、各值班点应做好每日的防火及安全巡查工作,包括白天和夜间巡逻(各不得低于两次/日),对所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部门。
巡查内容主要是:
1、防火检查。检查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类器材、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学生有无违章使用电器和私拉乱接等情况。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进入宿舍楼,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治安检查。检查有无偷盗、留宿、酗酒、斗殴、赌博、乱张贴、售卖物品或推销、破坏公共设施以及寝室是否关好门窗;对携带大件物品、贵重物品等离开宿舍得人员,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必要时需证明人证明后方可放行。
3、环境卫生检查:检查寝室内、外清洁卫生状况。
八、设有安全控制系统的楼栋,值班人员应按照安全系统相关要求,做好值班,正确操作,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九、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生一般异常情况,在及时处理后于当班之日内向主管部门;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用应急预案。
十、随时掌握本楼栋的人员居住情况。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由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行动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灭火行动、协调联络、疏散救护、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负责指挥灭火和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按照预案组织实地演练,并在演练后及时总结 ,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系、各部门和个外来服务单位新增用火用电设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用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报保卫办备案。
2、各系、各部门和个外来服务单位在使用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3、学生公寓、教职工公寓等住房,不准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块等违章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灯电线,严禁燃点蜡烛。
4、严禁在配电房、材料库房等场所吸烟、生火取暖和私拉乱接电源线。
5、凡学院重大庆典活动和演出活动,须按规定上报辖区消防部门,并按消防安全要求做好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