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责任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0浏览次数: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安全保卫责任书

为加强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南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规定,实现我院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其安全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1~2名专职安全员,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跟班安全员。

3、必须加强对所属人员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确保在校期间的安全,杜绝治安、交通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必须在进校签订工程合同后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名字、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交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保卫办备案。

5、进场后三日内应将所有进场人员,包括各级领导、技术干部和工人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及当地政府部门办理的流动就业证复印件交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保卫办公室备案。

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管理,落实到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并有记录。

7、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和佩戴。

8、必须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特殊培训,获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上岗。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有记录可查,相关资料报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备查。

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用具、各种违章行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时,必须服从学院的管理。

10、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必须为所属施工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2、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学院和相关领导,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3、因责任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地方政府等职能部门对学院的事故罚款费用等,并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所承包工程费用的5%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该项费用待工程完工,如无事故给予返还。同时还应执行学院关于生产安全方面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15、在与学院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必须由学院保卫在工程价款结算单上签署安全生产考核意见,否则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工程价款。

16、本安全责任书一式四份:保卫办、后勤、财务、责任方各执一份。

 

 

 

 

同志(职务系                ),为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责任人(签名)                   (盖章)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