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寓是学校为因工作需要住校的教职工提供的公寓式集体宿舍。为了维护教师公寓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公寓设施正常使用,营造一个整洁卫生、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公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宿舍入住人员的条件
1、负责大一学生的辅导员,每周在学生宿舍住满四天以上的高年级辅导员(经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
2、专职教职工,未婚,家在外地且在宁无自有住房;
3、专职教职工,已婚,配偶在外地工作且在宁无自有住房;
4、入住教职工宿舍后,若因结婚、买房或配偶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满足以上住宿条件的,需主动与后勤管理处分管老师联系退宿;
5、其他特殊原因需入住的(包括特殊的审批程序)。
二、宿舍安排与收费标准
1、住宿安排:原则上教师公寓两人一间。因特殊原因需要住单人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核实、分管后勤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入住。
2、学校根据教职工人数及房源的变动情况会进行住房调整,入住的教职工必须服从安排。
3、房租收费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双人间未住满按照300元收费)房租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4、水费收费标准:目前学校暂不收水费。
5、电费收费标准:电费0.54元/kWh,通过“微信”APP关注“东大成贤”企业号进行自助购电。
三、入住手续办理
1、符合入住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工,经本人申请组织人事部审核,后勤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2、符合入住条件的辅导员,由学生处提供名单,后勤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3、教职工入住宿舍前需签订教师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四、相关管理规定
1、经批准住宿的教职工,必须服从住房分配,按指定房号入住。入住后及时检查公寓设施的完好情况,清点室内公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管理人员反映处理。
2、入住期间,不私自调换、出借、出租房间,不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将所住房间变通作为夫妻家庭用房,不私自更换门锁或另外加锁。
3、自觉维护公寓的正常生活环境,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嬉闹,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正常生活。
4、自觉维护公寓文明环境,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在公寓内进行代售、推销等经营活动。
5、自觉保持公寓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堆乱放垃圾,不饲养宠物,不焚烧废弃杂物。积极参加清洁卫生打扫活动。
6、自觉爱护公寓设施、家电家具,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发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自觉接受公物损坏赔偿处理。
7、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不使用劣质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明火。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室内无人,锁牢关紧门窗,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8、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紧水龙头。
9、个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需按规定地点位置停放整齐。
10、退宿离寓前,应先得到后勤管理处同意,与物业管理人员检查清点室内设施和公用物品,打扫干净室内卫生,交清相关费用,交出房门钥匙,办理退宿离寓手续。
11、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本规定及教师房屋租赁协议的,后勤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在部门或做退宿处理,如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将责令赔账并追究其责任。
1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为后勤管理处。